
(1)小型移動鑄鐵機鑄鐵時鐵水流應均勻,爐前鑄鐵應使用鐵口緩沖包,緩沖包在出鐵前應烘干。
(2)鑄模內不應有水,模耳磨損不應大于5%,不應使用開裂及內表面有缺陷的鑄模。 鑄模內表面應均勻地噴上灰漿,并經干燥處理方可使用。 灰漿的原料,應使用管道或溜槽來供應,灰漿的配制應實現機械化,清洗或更換灰漿噴嘴時,應先停蒸汽或壓縮空氣。
(3)鑄鐵機尾部應設置擋鐵板。確認鑄模內無殘留鑄鐵、鑄鐵機停止運轉,方可清理落在車廂外的鐵塊。
(4)裝運鑄鐵,應采用落放在平臺上的開底吊斗,或者欄板高度不小于0.4m的車廂。調運鑄鐵塊,應有專人與鑄鐵機聯系。
(5)檢修鑄鐵機,檢修完畢,鑄鐵機司機應收回控制牌,確認人員全部撤離、雜物已清完,并發出開車信號,方可重新開車。鏈帶運轉或非計劃停機時,不應在鏈帶下面作業或逗留。
(6)有凝結蓋的鐵水罐,不應鼓蓋;用氧燒蓋時,專用膠管和鋼管應不短于4m,管接頭無泄漏,防止回火。
(7)鐵水罐對位、復位應準確,防止偏位和移位。